第一千三百零四章 引火烧身的艾弗森
科比“无私”地传球给悲剧师。
无奈的悲剧师只能自己来,但他的位置也不好,匆忙出手,打铁不进弹出界。
“年轻人,谦虚是美德!”有一种“赞美”,比赞美本身更让人难受,“但你太过了,都说你们x世代是叛逆的一代,是真正的垮掉一代,可我怎么没有在你身上看见任何年轻人的朝气呢?与同级生中最出色的那位一对一的机会,如此难得,你给老夫传球做咩啊?”
悲剧师真急了,多好的机会,从来都不知道谦虚这个词怎么拼写的科比居然传球了?
“我……!!!”科比悲愤交加地认错,“我不是故意的,不会再有下次了。”
刘雨晴冷漠地从科比身边跑过,“像刚刚那样为你拉开空间也不会有下次了。”
“这根本就是个意外!”科比为自己辩解道。
可是,刘雨晴已经懒得和他多费口舌。
气得身体发抖的科比看见了艾弗森的笑脸。
“新秀赛上刷分的劲哪去了!”
“我没有刷分!”
明显被破防的科比在下个回合的防守中犯了一个愚蠢的错误。
明明他没有和艾弗森对位,但为了找回场子,他选择放弃自己的对手,去包夹艾弗森,以期产生意料之外的好效果。
艾弗森早就猜到他不会安分了,故意等科比近身再传球,成功助攻队友得分。
他成功把科比变成了那个不断重复“给老子球”的要球机器。
就这样过了两分钟,科比被换下了。
路易不带任何情感地说道:“我一直以为你只是一些高中时期养成的坏习惯需要改正,现在看,你脑子也有点问题。”
“不是的,教练……”
然而,路易压根没多看他一眼,只是一脸轻蔑地用意大利通用的“che cazzo”手势(意:你做咩?)表示不解。
在意大利生活过几年的科比当然看得懂路易的手势,他像泄气的皮球坐了下去。
替换科比的人是威尔逊。
显然,路易换威尔逊上去是负责稳住场面的。
而在场下,对科比的教育还未结束。
艾利斯尖刻地说:“和刚才的样子相比,你平时那副眼高于顶的傲慢混蛋嘴脸还显得顺眼一点。”
科比嘴硬道:“传球也有错?”
“没错啊,那你倒是继续传啊!”
科比继续嘴硬:“我传球是错的,不传球也是错的,你们就是针对我!”
“就你现在这个蠢样不用谁针对,你自己就把自己蠢死了!”
科比还想狡辩,伯德过来了。
作为现任的goat别的不谈,说话的气场还是足的。
“你刚才选择传球之所以错误,是因为和你对位的是ai,是对方的防守薄弱点,而且,其他队友也已经帮你拉开了空间。你选择传球,不仅辜负了他们的信任,也浪费了机会。”
科比郁闷地说:“我知道。”
“不,你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了解事情的真相。”伯德指点道,“如果你真的想知道答案,你应该多看benj的比赛。”
科比看了一下,威尔逊在跑位。
科比对威尔逊的感官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地复杂。
在他很小的时候,魔术师是他的全世界。
当他把篮球视为此生挚爱的时候,乔丹又走进了他的世界。
他和球场上所有穿着乔丹鞋的孩子一样,只想成为麦克。
那个时候,威尔逊是什么?他只是一个立足于超级球队第二人。
在1992年之前,这几乎是所有不关心尼克斯的球迷对本杰明·威尔逊的看法。
直到威尔逊在1992年用一只脚连续命中三分逆天改命,1993年总决赛第七场狂砍66分,大家才开始承认,哦,他和mj、伯德、悲剧师是一个水平的。
但在那个时候,科比已经步入“乔丹之道”了。
在比较了自己与威尔逊和乔丹的体型和习惯的区别,选择后者作为自己的模板无疑是正确的。
但,选择乔丹意味着另一个问题——这是一个从未在nba取得过成功的人。
当然,乔丹的粉丝有很多借口,包括科比有时候为了刺激威尔逊也会说他之所以能赢是因为有了更好的队友。
可是当他自己步入职业联赛,他发现了很多威尔逊不为人知的一面。
威尔逊在跑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