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程狐狸眼一挑,眸中泄出轻蔑:“王家男人无一钟情长情之人,向来荤素不忌、男女通吃,在他们眼里,男人与男人之间只是一种寻求刺激的方式。”
秦见眸光冷峭,一口酒后,低低骂了声“草”。
宋城南知他一身反骨听不得这种恃强凌弱,在桌下悄悄握了他的手,用指尖轻轻刮他的手心。年轻人眉目间的戾气散了不少,见宋城南面前的酒杯空了顺手为他续上了一杯。
高程倚着一摞子书笑得开怀,似乎那档子糟心事并非发生在他身上一样:“每次看秦见这么低眉顺眼绵羊似的我都有些不适应。”
秦见脸皮薄,宋城南赶紧岔开话题:“所以,你和楚阎王一直这样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那还能怎么办?斗不过、忘不了,我也没想到我能这么长情。”高程将红酒晃出琉璃之色,“他本想让我远走高飞,但我又固执非要留下来,为了保护我,他只能扮做滥情的样子,让那个女人对我放松警惕。”
天气闷热,白皙的手指从书架子上摸起一本杂志扇风,高程“欸”了一声,问秦见,“你今天晚上怎么知道那女人是来捉奸的?”
他说的过于坦荡,好像“捉奸”是个美轮美奂的褒义词。
秦见翻了一个白眼,不带任何感情的说道:“我见过那女人,她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我都了解。”
高程与宋城南同时挑眉。
“他们家已经被省里盯上了,我配合zf的专案组做过他们整个家族的网络背调。”秦见给宋城南剥了几个花生放在碗里,又将高程手里杂志抢过来,对着宋城南轻轻的扇,“那个女人是楚阎王的老婆,我自然认得。”
高程终于正色起来,他直起脊背,细挑的眼中皆是光彩:“真的?省里真的在查他们家?”
宋城南微微敛眉,提醒道:“秦见,注意保密纪律。”
年轻人解释:“不是什么秘密,省里明里暗里都在查,王家人也知道。只是...”他语气颇为可惜,“只是王家家主也算本事通天,现在专案组还没拿到什么确凿的证据。”
杯子中流淌的液体微微一滞,高程抬起头缓缓说道:“楚云可能能帮上你们的忙。”
......
今天的高程有些不同,期待中带着惶然。他喝了很多酒,最后踉踉跄跄的走了,秦见打算送他,却被他一个潇洒的临空摇手制止。
书店的门开着,秦见与宋城南坐在门口纳凉,晚风欠奉,却有秦见殷勤的打扇。
夜已寂寥,流浪的猫狗都找地方歇了。远远的路灯下面萦绕着一团飞蛾,争先恐后地撞向那盏无情的灯。
“原来有人比我们还不容易。”秦见靠在宋城南的身上,他今晚喝得不多却有些醉了。
宋城南习惯性的揉着他细软的头发:“这世上本无易事,没有谁活得特别轻松,所以我们才应该更懂得珍惜。”他扳过年轻人的肩,与他对视,“秦见,以后我们就别分开了,等你工作有了一定,你在哪里,我就去哪里,这几年我存了一点钱,应该够一个小房子的首付。我知道你不会嫌弃,而我的奢望也不多,就想有一个真正属于我们自己的家,家里有你,有一日三餐,就挺好。”
他将秦见揽在怀中,下颌搭在年轻人的肩上:“我们不需要什么轰轰烈烈的感情,平平淡淡就好,早上一起出门上班,晚上谁先下班就去对方单位接人,然后一起回家做饭吃饭。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就在外面吃,提着啤酒去江边坐坐,望望天看看景儿。夏天你带我兜风,冬天我陪你看采冰,每年我们出去旅游一次,你想去哪里我就陪你去哪里。我们可以养一只猫,就叫‘秦小见’吧,看似高冷其实很粘人的那种。”
“好不好?”男人温柔的问道。
秦见的肩上和心里同样沉甸甸的,他与男人交颈,目光投向他身后的路灯,那团飞蛾还在决绝的振翅,秦见的唇边绽出一个微笑,庆幸自己何其幸运,作为一只一生驱光的飞蛾,竟真的拥有了一团明亮的温柔的不会燃炽自己翅膀的热火!
“好啊,都听你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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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叫声“叔儿”来听
秦见在新发镇逗留了几天,与宋城南日日耳鬓厮磨,直到棘手的毕业事项拖无再拖,才依依不舍的回了学校。
秦见前脚走,后脚宋城南的调任就批下来了。这份调任在方局长的案头摆了两三个月,宋城南犯难的时候他不批,如今此事变得可有可无却又批了下来。
不过也有喜事,宋城南的工作关系调到市局之后,人事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由“协警”变成了正式警员,方所长当年挖空心思将他要到了新发,如今敲锣打鼓的将他送回了市局。
听说为数不多转正名额的候选人均是工作成绩卓越,方所长在会上一改大哥谦让的风范,有理有据的将名额安到了宋城南的脑袋上。
宋城南心中感激,临走请方局和大伙喝了顿酒。酒喝得忒多了点,一冲动买了凌晨的火车票直奔秦见的学校。第二天秦见老槐树下捡到姓宋的醉鬼,醉鬼好色,拉着早饭都还没吃的青春大学生火急火燎开了房,结结实实的耍了一回流氓。
耍完流氓的宋主任还要卖乖,叼着事后烟瞥着年轻人:“见爷够狠啊,对待弱势群体也毫不留情。”
秦见兽性还没退,依旧趴在某位弱势群体的身上咬咬啃啃。闻言他撩起眸子,轻嗤了一声:“弱势群体没见到,酒后乱性倒是领教个透彻。”
他趴在宋城南的耳边吐着气音:“宋主任,刚刚坐死我了。”
“草。”皮糙肉厚的男人也不免脸红,他抬腿踹年轻人,“别他妈啃了,找点真能吃的垫垫肚子。”
.......
日子如流水,转眼过去月余。宋城南与秦见都忙,宋母等不来拜天地,只能悻悻的回了家。
临走之时,落寞又至,可怜兮兮的问道:“儿子,我这辈子是抱不到孙子了呗?”
宋城南背上满满一包城里的“新鲜玩意儿”,回手带上门才回宋母:“妈,你要是真喜欢,我和秦见以后领养一个孩子,就像沈萍那样的,无依无靠需要咱们帮衬一把的。”
沈萍是宋母心头的一块疤,想到她便也认同了儿子的说法,只是宋母还有最后的倔强:“孩子若是小,能改名的那种,得随咱们家姓宋!”
宋母走了,宋城南调去了市局,租住在新发镇的房子离工作单位太远,因而只能退租。
退房之前,秦见特意回来了一趟。一方陋室,却承载着两个人的记忆。这里是秦见唯一想称之为家的地方,温暖缱绻填满了荒凉寂寂。秦见的指尖从进门就没闲着,划过门口的简易衣帽架,质量一般,多挂几件衣服便会走形,好在价格低廉;指尖划过客厅的玻璃柜,里面被宋城南当做宝贝的奖杯和证书已经打好包,准备入住新居;指尖划过厨房老旧的抽油烟机,按键有些失灵,噪音巨大,却顽强的为人间烟火坚守了这么多年;指尖划过书桌上的“南”字,秦见还记得刻下它时的心悸与情动......
如今,一切成昨。门口堆着几个简单的背包,高大的男人向他伸出手:“见爷,这里很好,是因为这里有你。下一处更好,也是因为下一处有你。”
“走吧,我们回家。”他说。
秦见搭上那手,眼前晃过旧时光影。谁也不知道,十四岁的那个严冬,他在风雪中,拉到了他人生中最好的一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