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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0)(1 / 2)

顽主的脾性也在笑里透露无疑,她直接坐上高脚凳,脚一翘,轻声细语和酒保说话去了。

一边桌上的人嘀嘀咕咕:真货还山寨的啊,真货不是挺贵的吗?

我查查,真货得这个数呢!

肯定是个富二代

萧凡春也不管她们,径直喝酒去。其实说实话,她不应该愁心这些屁事,一点都不像她,果然人老婆婆妈妈的窝在家里就是会想很多。反正存稿还有十几章,浪半个月不成问题她刚对那边小姬佬笑了笑,回头就看见几个女孩子一起簇拥着走进来,显然是头次来酒吧,眼神仍然在那一圈圈梭巡。

她们像一群小鸟似的,找了个桌子围着坐下,开始嬉笑起来。这几个女孩子给了这个酒吧不少活力,萧凡春不由得多看几眼,里面有个女孩子倒是特别显眼,虽然完全不是她喜欢的那型娇小瘦弱,显得有点公主款。萧凡春不知为何有种直觉,这女孩子一定不是第一次来酒吧。

而且她显然在伪装这点,装得一脸害羞,实则稳如老狗算了,可关她什么事?她回头继续喝酒,浑然不知这位被她已经判断为是老手的女孩子也偷偷看了她两眼。

而且对方想法也一样:她不喜欢萧凡春这款,太壮,一看就是个爱玩的人,指不定得怎么闹呢有钱的二世祖真烦人。唉看来今晚也不太可能在酒吧找到合适的对象了。

明鸥一边装作乖巧可人,被人拉来酒吧的娇羞样子,一边看了一圈,顿然叹息:甚至还没一个顺眼的。算了,本身也只是过来放松心情的。

她确实是个老手,但是装柔弱的老手。由于自己本身就偏柔弱瘦小,又白皙娇嫩,穿衣服也爱穿粉色白色系,今天正好出去办事情,给穿了一条粉色的连衣裙,耳环挑了白色毛球,打理好吹了半小时的卷发松松软软像可口焦糖,眼角用粉红色眼影打出下垂眼可怜巴巴的气氛。换句话说,她很清楚自己的优缺点在哪里。

她平时肯定不会答应这帮姐妹来酒吧,一是因为要维持自己的人设,但是她今天确实心情不好,干脆跑来酒吧喝几杯,发泄一下。至于她为什么不高兴,那还真和在场的人士有关系。

不因二事,只因为她的笔名就是柔柔,对,就那个和萧凡春网上才闹腾过的作者。

柔柔明鸥咬牙切齿:天下不公,你没事跑这来散心干嘛?机票多少钱,这又没朋友,你住酒店公寓多少钱啊!该死的富二代,烦死了!发那微博膈应我是吧,你难道不知道我在这城市吗!

谁要和她拉cp啊!烦死了!

明鸥并不知道不公的皮下萧凡春根本不知道她在这城市生活,钻牛角尖地越想越气,顿时嘟起嘴来。姐妹以为她无聊,挤挤她说:你要喝什么?

明鸥无辜眨巴眨巴眼:我感觉我不太能喝能给我一杯樱花气泡酒吗?

她用双手捧杯子,她们嬉笑打闹,明鸥偶尔插几句话,一边纯良地笑。酒吧逐渐变得热闹,姐妹们开始摇骰子:真心话大冒险,你选一个吧!

明鸥不想提及真心话即使她完全可以撒谎,她也下意识抵触:大冒险啦,不要太过分哦?

这大冒险倒挺简单,就是去要一个电话。明鸥拖拖拉拉起来,一边物色对象,一边找到一名看起来挺普通的男性要了电话。男性喝得有点上头了,嘻嘻哈哈地给了电话,趁机说:姑娘,你今天很可爱。可以要你的电话吗?

明鸥腹诽当然了老娘当然漂亮,一边继续笑眯眯说:谢谢。

后面半句权当没听见,转头回去找姐妹了。时间转着转着,明鸥也喝了两杯,逐渐感觉确实够了。虽然她并非不能喝。她起身推脱开说要去上厕所,揣着自己的小包去厕所补妆去了。

厕所灯光真适合补妆,但里面却没什么人。时间也不早了明鸥看了看手表,现在也快十点半了,要回家也不是不行。存稿不知道发了没?她一边补妆一边东想西想,又想到五险一金和房租水电,顿时更烦躁。她干脆也不补口红了,就拿着小包准备出去。

刚出到门口,厕所那边也出来个男人,刚好是她在酒吧搭讪过的男人。明鸥正打算眼不见心不烦赶紧回去,结果还是没逃过,男人又走了过来,估计真有点上头:小姐嗝

他发出一个极其不妙的嗝声,突然一下可能上头了,眼神一糊,脚没了力气,猛然往惊恐的明鸥身上倒。明鸥非常下意识地喊出声来:啊!!!!但这啊字还没喊完,有人就从后面一拉,把她拉到自己身边。

喝醉的男人啪摔地上,直接摊尸了。

明鸥惊魂未定,抬头一看,那位被她鄙视半天的富二代,二世祖,顽主,萧凡春,就站在她身边,显然刚刚就是她拉了自己一把。萧凡春比她想象中还高,站起来没了那股跋扈感,倒是显得很精神,但仍然有股女性的柔软感,使她非常安心。对方低头看她一眼,轻声说:我去叫保安。

她侧身走过,明鸥留在这怪怕的,还是跟了上去:我跟你一起去!

两人去找了保安,保安对这种事已经见怪不怪了,应了一声之后就去拖人去了。不知道为啥,刚刚这么一被拉,明鸥突然觉得她顺眼多了。真奇怪,她原来可不会喜欢这型的她可是喜欢瘦白御姐型的,至少不想要个比她壮一圈的人。可也许酒和英雄救美都很戳点,明鸥凑近她说:谢谢你帮我,我能不能请你喝一杯?

她知道对方肯定不是个愣头青,至少不会轻易被骗,于是只微微踮脚等她回应。萧凡春倒对她这类女性没什么感觉,摇摇头说不用,就走到一边去了刚刚那位置上已经坐了几个老外,显然没位置坐了。

这可同样激起了明鸥的好胜心。她微微一咬牙,被酒精激起了斗志,硬是又坐到萧凡春身边去:你怎么这么不懂女孩子啊,我请一杯哎!难道我就不够漂亮吗?

萧凡春觉得好笑,同时也觉得好玩:确实不够,我不久前见过个比你更漂亮的。

这真的是大实话,因为她刚见完柏青。明鸥再漂亮,也还中规中矩,达不到那地步。但这只是更令明鸥生气,她生起气来,一边和朋友说今晚自己先回去了,一边挤过来说:你讲话能不能好听一点啊?好吧,我可能确实不算特别漂亮的,难道我就不可爱吗?

你在和女人说什么可爱啊?萧凡春越觉得好玩,虽然这吧确实注明是弯人多一些,但她可没想到对方也是个弯的,还是说,你这么快就确信我是个les?

你就和个电灯泡似的。明鸥不无嘲讽地说。萧凡春实在觉得这个小白茶有点不同寻常,但这么不依不饶的她看着明鸥,低声说:你喝多了别喝了,我送你回去。

她正要起来,被明鸥拉了一下衣角。萧凡春低头一看,明鸥一脸气鼓鼓地看她。

你不是les?

我是。

你不喜欢我这型的?

算是。

我也不喜欢你这型的。明鸥又拽了拽衣角,但你不可以说我不可爱,因为我的卖点就是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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