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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1 / 2)

是我大惊小怪了吗?也许这里根本没有第二个人?!

艾西正诧异的光景,手刚往箱子上一扶,冷不丁箱子被从里面猛地打开了。

艾西只觉一阵腿软,还不至于摔倒,却也摇摇欲坠。

呼!冷不丁一阵声响,匕首挂着风朝他刺来!

一人在箱子内,一人在箱子外,两人展开了一场搏斗。

箱中之人手持匕首,却受到限制,无法施展腿脚;箱外之人赤手空拳,却腿脚灵便,便于闪躲。

于是,这匕首的一击被艾西闪开了。闪开归闪开,也只是闪过了要害而已——噗的一声,刀尖刺入艾西左肩头。

这刀子果然是诅咒之物,可没想到这一次吸的是自己的血。

艾西也是个怪人,不知道怎么搞的,小时候妈妈说“蚊子咬你的时候啊,你要是感觉到了,就用力绷住肌肉,这样蚊子的嘴就拔不出来啦,你就可以拍死它”。

艾西试过,可没成功,因为他实在感觉不到蚊子咬他……这一次不知怎么想的,艾西与那凶手面对面,一刀被人刺入肩膀,刹那间竟不觉得疼,愣是绷住了左半边的肌肉,右手一拳挥来。

凶手也是意料不到,来不及拔出匕首,脸上硬生生吃了一拳。

拳头打在人家脸上,艾西这才抬头看清敌人。这一看又是一惊——只见那人头上戴了一副奇怪的面具,宛若手绘而成,不似市面上常见之物。这面具绘制得极为吓人,青面白牙,一条毛茸茸的舌头耷拉在外,像极了传说中的吊死鬼!

艾西一愣,第二拳就没有跟上。

凶手一愣,没拔出刀子,也没再刺出。

犹豫之间,凶手撒了手,一翻身从箱子里跳出,拔腿就跑。

“小子,你给我站住!”艾西只是心里这么说,没叫出来,叫了他也不会停。他自己拔出匕首,追了上去。

可终究是凶手腿快,艾西受了伤,追出门去,眼瞧着他跑进一片棒子地。

那里面更是黑压压一丛丛一片片。玉米长得比人高,艾西没敢追,悻悻地回到了谷仓。

如今敌在暗我在明,局势更加不利!

艾西坐在箱子上,撕扯着自己的衬衫。他知道,凶手在棒子地里,显然也在偷窥自己。他索性连大门都不想关了,你愿意看,就让你看个够。他用衬衫简单地缠住肩头,死命地勒紧,算是止了血。这一举动算是示威——想耗到老子失血过多,那是痴心妄想!

粗粗止了血,痛楚也就弥散开来,一阵阵的有些头晕。艾西定了定神,坐在箱子上,只等到这阵眩晕过去,才掏出手机,拨了个号码,故意大声嚷嚷:“110吗?我靠,我发现了一具尸体。对!嗯,就在d县h村,沿着幸福路往南走,第二个路口右拐。对,有个大大的仓库,我也不明白是什么玩意儿,反正里面有一具女尸。赶紧过来!对,他妈的就是你们现在正在头疼的少女杀手一案!”

艾西咋咋呼呼一阵大喊大嚷,其实电话只是假装拨出而已。他注意到凶手戴了手套,现场依旧只有自己的指纹。哦,现在倒好了,自己还挂了彩,地上流了些血。他粗通犯罪学,自己还琢磨呢:嗯,嗯,中速飞溅的血滴……在确定报假警的这一幕足够吓跑凶手之后,艾西这回是完全不害怕了。他一不做二不休,把女尸翻过来看个究竟。果然是个女孩,十六七岁的模样,至多不超过十八岁,化的妆都没卸,眼下还有泪痕,弄得黑糊糊一大片。身上有多处经受折磨的痕迹,虽不至于皮开肉绽,可也差不多了。艾西叹了口气,把女尸放好,说声“对不起”,又把箱子给盖好了。警察来之前,他必须尽力维持原状。

本想一走了之的艾西忽然停了下来,围着箱子转了一圈,发现这箱子严丝合缝的,虽有残破,可并没一处缺口。这就怪了,那黄鼠狼是怎么进去的呢?自己发现尸体的时候,箱子是盖上的,难道说是凶手刻意要在尸体旁边放上一只黄鼠狼吗?这究竟是何用意?艾西感到莫名其妙。

就这样,他一边想着,一边紧握着刀,缓缓走出棒子地……

第九章 刺杀基因

那人很喜欢自己精心绘制的面具,他爱称它为“尸鬼”——尸象征着死亡,而鬼意味着人类对未知的恐惧。当他戴上它的时候,仿佛自己就化身为活生生的尸鬼,要攫取他人恐惧的灵魂。

然而今夜他情绪不佳,面颊正中一拳,尸鬼的面具下有说不清的痛楚。也许那一拳也扫到了他的鼻梁,使得面具下的那双眼流下了泪。

泪水自然不会浪费在他的受害人身上,不过却有一点点是为背叛者而流。

他藏身于棒子地里,一边不断地移动着,一边打量着远处谷仓里那个揍过他的男人。

那男人是谁?这个念头止不住地往外冒。黑暗中,他也没能看清那人的面貌,只觉得似曾相识。

警察吗?不会的,警察在这个时候肯定会掏出枪来,而且警察也不会孤身一人行动。那么,合理的解释便只有一个了——这是背叛者找来的人,很可能就是那个心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甚至干脆就是上电视的那家伙……哦,尸鬼想,这可真是胆大包天了!

或许那家伙的性格里有些和自己相同的成分呢!尸鬼想到这里就有些想笑,可酸溜溜的鼻子让他笑不出来。

他能坚持多久呢?这是一个新的问题。尸鬼想,肩头那一下插得可不算浅呢,如果在这里耗下去,说不好鹿死谁手。

不过那家伙报警了。哦,这事可是比较为难了。警察赶到这里最快也需要十几分钟吧?这倒不是问题,在一片棒子地里,自己有的是逃之夭夭的机会。可是不远处,自己藏匿的车子只怕就要曝光,警察灵敏的鼻子会顺着这条线索很快地找上门来。

这不行!他想,这样可不行,便放弃了干掉敌人的念头,悻悻地穿梭于棒子地,回到了自己的车里。

他的车子停放在大路的第一个路口往下的不远处,他一脚发动了车子,并没有摘下尸鬼面具。

他喜欢戴着这玩意儿,就像它的思维可以融入他的思维似的。

艾西这样的袭击者,说到底终究是个外人,即便他是警察又怎样?

不不,这是不值得防范的家伙。他终究算是个外人,这一夜的小插曲,他看不清对手,对手自然更不看清自己。他没掌握什么了不起的线索,因此自己也不用害怕。真正要命的是,因为对手的出现,他逐渐明白了一个问题——自己被人背叛了,而且是至亲的背叛。

为这事,他甚至感到了痛苦。

关于背叛,他回忆着,也许自己了解的比别人要多得多。

首先是来源于他的生物学专业。记得老师讲过,人体dna内含有一种叫作刺杀基因的东西。刺杀基因的诞生,科学家至今还不太确定,但它真的存在,并且很好理解。像人类这样构成非常复杂的生命体,都会因各种原因导致自己的dna和基因链出现问题。而刺杀基因所担负的使命,就是吞噬和消灭这些变异的基因。然而它自己其实也是个变异体。

因此,刺杀行为本身算得上是利己和利他的结合体,一个“自私”杀戮的执行者。

然而刺杀基因所面对的问题是,通常它需要面对的是一个或多个对手,而自身的数量却很有限。

谋反者,他想,像历史上所有的阴谋者一样,为了使阴谋成功,且避免自身遭遇不幸,就要纠集更多的人来实施阴谋——一个或更多的人负责暗杀,一个或更多的人负责保证安全脱身。在人类政治中,众多谋反者需要做的,是攻克君主的保护防线并防范事后的报复。

然而涉及谋反的人越多,就越容易发生致命的错误。比较大的密谋几乎都是以失败告终,原因就在于谋反尚未付诸行动就已泄密。告密者常常因为“不忠诚”

或者“没有判断力”而泄露了计划。参加谋反的某个人可能会盘算着自己告密后能得到什么,或者是在无意间把这件事情告诉了他的女友或者男人,或者其他一些亲近的人。就如蒂姆纳斯,他与菲拉塔斯和其他一些人一起图谋杀害亚历山大大帝,他把自己的密谋告诉了他喜欢的一个男孩尼克马修斯,随后这个男孩对他哥哥赛巴里纳斯讲了,而后者则告诉了国王。

背叛,啊,阴谋!尸鬼这时候感到非常难过:我那么信任你,把什么都告诉你了,而你所做的,竟然是告密和背叛!我都不曾背叛过你啊!他死命地捻动着方向盘,方向盘发出吱吱的响声。

难过总是要过去的,剩下的就是重新考虑行动方式。

一个优秀的刺杀基因,一个干脆的行动主义者,是不能带着后顾之忧去完成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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