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4年3月17日}
{地点:种花-南越}
当清晨的阳光顺着纱帘爬进屋子并铺满在屋内时,大床之上的司马琳被柔和的阳光轻轻地扒开了眼睑。揉了揉眼睛,她好半天才让自己再次适应清晨被阳光唤醒的新环境。隔着大落地窗的纱帘,窗外是沐浴在暖阳下的赶紧沙滩。
司马琳很确定,这不是她前两天住得那家简陋的青年旅馆,而是和宁子默一门之隔的酒店套房。
这还是那一天在海边,听闻她住在青年旅社,他临时起意要邀请她一起住来他现在这间酒店套房。司马琳没有拒绝,除了没有拒绝的理由外,她也明白自己没有想要拒绝的心思。
因为这是她难得去了解宁子默的机会。
她可以在近距离里,看到他每一天的样子。
虽然只能有很短的几天时间,
但能有这样的时间也就足够。
登喜路的套房是一间带卧室的两房一厅,除了有两间带阳台的大卧室外更有完备的厨具。这一大早才8:00不到,一门之隔的套房客厅已经有了叮叮当当的声音。
听到这个声音,司马琳嘴角就翘了起来。
那个家伙,
这会怕是,
又在做早餐吧。
只可惜,
这样的幸福时光,
也没有几天功夫了。
还是起床吧!
说动就动,司马琳一股脑坐了起来,然后望着自己的箱子就开始发愁。
为什么每次要见他时,穿什么衣服总是一件很让人发愁的事呢?
……
听到门响,宁子默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是早上8:20。
他再扭头到另外一边,正好看到面带微笑的司马琳走近过来。
虽然视线里穿着热裤的大长腿确实很有吸引力,但他还是定力十足地看向她的眼睛。
“快去洗漱吧,煎蛋一会就好。咱们今天早上还是餐蛋三明治加牛奶。”
“嗯,”
司马琳应了一声,身体却停留在他身后两步之外静静地看着他熟练地操作着煎锅煎面包。
又看了好一会,司马琳才歪着头好奇到,“你在国外那一年,也是自己做饭吗?”
“那可轮不到我,因为潘宇的手艺才是我们三人里边最厉害的,所以那时候我和陈士骏的早餐,都是他一力承当的。”宁子默无奈地撇撇嘴。
他这个“不甘心”地动作,看得站在他侧后方的司马琳一阵好笑。
“你总不能把所有的事情都到极致吧,那样别人会不甘心的。”
“那倒是,所以,即使做饭我比不过潘宇,搭讪……我比不过陈士骏……,但我创造力强啊!”
宁子默肆意放飞自我时,才突然想起这不是在圣何塞的公寓。而且,聊天的对象还是被自己脑子发热邀请到一间套房的姑娘。
想到这里,他只能尬笑着回头说到,“快去吧,早点吃完,9点钟我约的人就要到了。”
“哦,那我去啦~~”
司马琳赶忙应了一声,就往洗手间跑去。
***+***
说是9点,但还不到8:55,门外就响起了敲门声。司马琳正想起身时,宁子默已经站了起来。
冲她轻轻摇了摇头,又见她点了点头,宁子默这才走到门边。但一打开房门他却愣住了,晓是他这一愣神的功夫,司马琳立刻察觉到异样。她扭过向门外看去,见到一位穿着花衬衫的短发中年男和一位卷发女子站在门口。
中年男子笑容可掬地冲宁子默道,“你就是宁总-宁子默吧,我是彭博的同事—任正飞。”
憨态可掬的中年男子正是任正飞,也是今天宁子默要见的人。
但让宁子默哭笑不得的是,老任今天真的会以一身花衬衫出场,所以他刚刚真被老任这身打扮给雷到了。谁曾想就这一愣神的功夫,他身边的卷发女子竟然用英语将他口中的话又翻译了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