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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5)(1 / 2)

牧沐收回视线,伸手拿了个生蚝。

那边是民政局。秦煜城突然开口说道。

牧沐听到关键词,瞬间就支棱起来了。

秦煜城在思考离婚的事情。

在他看到牧沐倒了水在掌心里,洒到桌面上,方便老板过来铺一次性塑料桌布的时候,他终于完完全全的确定了。

这个人绝不是他记忆里的那一个。

哪怕有那么一些奇怪又巧合的重叠,也绝不是他记忆中的那一个。

秦煜城曾尝试过带那个牧沐来这种路边的摊面尝尝鲜,那个牧沐不动声色的反复擦拭着桌面,嘴上不说,脸上也没什么表现,但浑身上下都写满了再明确不过的反感和拒绝。

从那之后他就再也没做过这种尝试了。

秦煜城想起那个近乎逼仄,但仍旧被牧沐收拾得井井有条的工作室。

想起牧沐对绿植的熟稔和骤变的口味。

这小笨比演技稀烂,漏洞百出。

光这么小半个月的相处,秦煜城都能就牧沐暴露出来的马脚写个两万字的论文分析。

很多事情都可以伪装,但这种复杂又数量庞大的生活细节,是不可能全都装得如此自然的。

人的本能不会骗人,下意识的反应也很难作假。

秦煜城看着这个牧沐。

对方那张漂亮的脸上被贝类的壳蹭上了一道油,像猫咪的胡须,随着他咀嚼的动作一动一动。

秦煜城目光被那道油迹吸引,顿了顿,抽了张纸,有些粗鲁地糊上牧沐的脸。

脸上有油。

牧沐:啊?哦!

牧沐茫然地接住脸上飘落的纸巾,顺着秦煜城的指挥擦掉脸上的痕迹。

旁边的男明星发出了长长的噫,对他们的动作指指点点。

秦煜城瞥他一眼,又重新看向牧沐。

这个牧沐不是他的敌人。

那么把这个无辜的人困在身边,就是错误的事情。

秦煜城拇指抚上啤酒杯沁着水珠的杯壁,擦出一条水迹。

他喜欢热闹,喜欢有人陪伴。

自养父母亡去后他孑然一身,又为事业忙碌了太久。秦煜城仔细一想,都已经记不清上一次跟朋友一起出来喝酒侃大山是什么时候了。

再仔细想想,可以称之为朋友的人,他竟然一个名字都叫不出来。

秦煜城看着桌上都快堆成小山的贝类外壳,还有刚上桌热腾腾的麻辣小龙虾,片刻,慢吞吞道:我喝酒了,回去得你开车。

牧沐等了半天就等来这么一句,差点要骂人。

你提民政局,跟我脸上的油和你不能开车了有什么联系吗?!

可恶的男主!

牧沐狂怒。

他转头就给自己倒了杯啤酒,吨吨吨干掉了半杯。

阿宅被酒精辣得面部扭曲。

他放下酒杯,愤愤道:找代驾!

秦煜城看着他的动作,终于没忍住,笑出了声。

牧沐:???

这很好笑吗?!

钨丝灯的光亮落在秦煜城眼里,像是夜晚被渔火点出星星的海面。

看来这小笨蛋还不会开车。

秦煜城喝了口酒,勉强压住了笑意。

反正离婚还要预约。

秦煜城想。

就让他多贪心一会儿吧。

第二十四章

牧沐拿着软皮水管站在露台上,时不时扭头看一眼房子里。

与露台相接的是客厅,一面拐角落地窗为门,照着阳光房设计的,上方的顶斜斜向下,中间凿空安上了几块玻璃增加采光。

这也就导致了,白天人在露台上的时候,不打开这扇玻璃门,反光就会让外边根本看不清屋内的模样。

但坐在屋子里,却能够将露台上的一切纳入眼中,清清楚楚。

虽然也是防窥手段的一种,但现在这种情况让牧沐格外不安。

牧沐捏着软皮水管,时不时转头看一眼屋里。

玻璃门被他留了道可容一人侧身出来的缝隙,牧沐就透过这道缝隙小心的关注着里边。

说个恐怖故事。

这是秦煜城第五天早起做饭了。

听我说,兄弟,这很恐怖,非常恐怖。

偶尔早起做饭倒是没什么问题,谁都有一时兴起的时候。

连续几天早起,牧沐也就当工作日,反正不能赖床,干脆做饭来算了。

但今天是周六。

今天是周末,周末放假。

天呢!

这可是周六!

秦煜城一个社畜在周末竟然还早起做饭!

这是人类做得出来的事吗?

当然了,牧沐尊重人类的多样性,这世上肯定也是有这极度自律的人存在的,尤其秦煜城是个无情的工作机器,每天早上爬起来做饭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最让牧沐害怕的,还是这哥们儿对他态度秦煜城开始每天给他微信报备回不回家吃晚饭,下班比较早的话还会去工作室接他。

这五天里,秦煜城跟陈黎和段瑜都已经混熟了,还又参与了一次他们的宵夜聚餐。

牧沐害怕极了。

他觉得秦煜城一定哪里有问题,尤其是脑子。

牧沐关掉水龙头,扫掉积水,拿小铲铲给被水浸湿的盆栽们松了松土,最终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回了屋。

牧沐的饮食习惯始终倾向于中餐,早饭一般就是包子油条煎饼果子小面米粉之类,而秦煜城大概是因为总是赶时间,早餐大都是只需要稍微加工一下就能随手带走的西式。

秦煜城端着碟子放到餐桌上,看着走进来的牧沐,不出意料地看到了对方脸上调色盘一般的纠结。

这个牧沐身上有秘密,这显而易见。

但这世上又有几个人没有秘密的?

秦煜城并不在意这一点。

他只是觉得,每天早上都能看到牧沐乱七八糟的表情,这一天就能从轻松和快乐的情绪里开始。

有那么一类人,他们哪怕是一个人,也可以活得相当的热闹。

比如这个牧沐。

秦煜城觉得这人真的很有意思,各个层面上的。

尤其是在他连续两天爬起来做早餐之后,牧沐脸上的表情就活像是看到饲养员把一整包猫粮都倒进了猫食盆里的猫,震惊又迟疑着不敢上前,一副这该不会是我人生中最后一餐吧的表情。

怎么会有人能在脸上做出情绪那么丰富的表情?

秦煜城看一次笑一次。

于是本来只是一时兴起的秦先生,开始天天爬起来做早饭了。

不仅天天爬起来做早饭,他偶尔还会提出接送牧沐,看着牧沐一个人表情变来变去,无声的演完一整出戏,秦煜城能回味好久。

今天是酸奶燕麦片加上一道牧沐叫不出名字来的东西,散发着浓郁的奶香味。

牧沐拿着勺,戳着那一团嫩黄香甜的食物。方形,表面煎得有些焦痕,戳下去Q弹松软。

主料是鸡蛋和牛奶。

牛奶滑蛋?牧沐茫然地抬头看向秦煜城。

算是?有点像欧姆蛋,还加了火腿和芝士,留学的时候跟寄宿家庭的妈妈学的。

秦煜城话音刚落,玄关的电梯门应声而开。

柳高明一进门就闻到香气,肚子咕噜噜的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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