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厌不信这个邪了,一往无前地追上去。
楚瀛收好他吃剩的零食,捡起他们落在溪边的包,分给爱撒娇一个。
“走吧,这下消停不了了。”
“不简单啊大少爷,谈个恋爱使尽了看家本领。”
楚瀛不答话,他只是观察到丁厌的潜能光靠鼓励并不够,还需要激发。
为了追那条狗,丁厌暂时性忘却了肢体的疲乏劳累。他不觉得自己可以靠硬实力赶上戴心诚,他之所以能把对方按在地上用棍子抽——要么是巧合,要么是戴心诚故意让着他。
可是为什么呢?他招惹我就是为了被我打一顿吗?
丁厌想破头也想不通其中缘由。就当是意外吧!打死你这个嘴贱的小混混!
那根木棍被日晒雨淋了多时,内里腐朽,抽了没几下就断裂了,沾了他一手黑色木渣。
丁厌坐在树下歇息了一会儿,拍拍裤缝站起来;戴心诚的左脸被他抽了一条红痕,没破皮,无大碍。
后头的两人很快跟来。
爱撒娇嘲笑道:“你也有今天。”
“滚。”戴心诚夺过包,独自走去了最前方。
丁厌假装看不见自己的背包挂在楚瀛的身上,他不想负重了!全给楚瀛一个人背吧!重死他才好!
***
他们一行四人趁天黑前走出了森林,丁厌算了算时间,他今天总共走了10个小时,腿疼得没知觉了。
那三个人忙着扎营搭帐篷,他趴在包上模仿死尸,谁来问他,他都只机械地挥挥手呓语道:“我死了,别叫我……”
楚瀛拿他无法,只得抱他进了帐篷。
丁厌盖着毯子小睡了一小时,被人叫醒是因为开饭了。
他捧着一碗玉米浓汤狼吞虎咽,无暇分辨速食和鲜煮的口感之差。楚瀛烤了两片面包和一个土豆给他,他全吃完了还意犹未尽,好在锅里煮着牛肉干,马上就要软烂了,沸滚的烫噗噜噜地冒着泡。
天色暗下,四面的山峰沉入夜色,犹如静默潜伏的守卫,虔诚地看护着空中那一轮明镜般的月亮。
丁厌躺在草上,望着夜空中星光,在城市里几乎看不见这般清亮闪烁的星星。
此地虽是旷野,却清净异常,既没有虫鸣蛙叫,也没有鸟儿夜啼;只有绵绵的风声掠过耳畔,冷意直入骨髓。可是身下过分柔软,过分舒坦,他丝毫不想起身。
楚瀛剥了一枚棒棒糖,塞到他嘴里。
丁厌含着糖,感慨万千道:“我的人生还真是滑稽啊……从默默无闻的小职员,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网红,但总在被指指点点,怎么活都不对劲。出生于普通家庭,机缘之下住进城堡,享受过被一堆佣人服侍的贵族生活;今时今日又来到荒无人烟的,连谷歌地图都定位不到的深山,和一群牛羊野马过夜。”
楚瀛:“那不是很好吗?人是由经历构成的,人生在于体验。”
“你没听懂我的言外之意吗?”丁厌说,“这些滑稽的转变,始作俑者都是你。我平淡顺遂的人生,就这么被你毁掉了。”
“我可以为此负责。”
丁厌随手揪了一把草,抹到楚瀛脸上,他恨不得自己抓的是一块牛粪。“你还说呢!你负什么责了!今天我被人欺负,你又看爽了吧!”
“这个问题,我们讨论过不止一次了。”楚瀛稳准狠地拿捏住了他的手腕,摇晃两下,抖落他手心指缝的草屑。
“他不激怒你,你能为了追他跑得那么快吗?”
“那我又中计了是吧?”
“这是一段很艰难痛苦的路程。”楚瀛拉他坐起,扶着他的手臂将他冷冰冰的双手放到火堆上,烤到皮肤变暖。“我不确信你能否走完,所以我只能换各种方式引导你。”
“爬山比我还重要吗?你不如就住在山上孤独终老好了!”
“没有你重要,什么都没有你重要。”楚瀛凝视着火苗,眼底倒映着赤红的火光,“正因为你对我来说太重要了,我才想要你坚韧又顽强;我想要无论我们将来遇到什么坎坷,都能安然无恙地渡过,像那句誓词:直至死亡将我们分开。”
丁厌的手搭在膝头,耳朵贴靠在手背上,他侧着头看身旁的人,不慎被湿木燃烧的烟雾熏到了眼睛;他的睫毛眨了眨,眼尾浸润着莹亮的清光。
“你觉得我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吗?”他说,“我想过的,并且我比你有信心,你不该太小瞧我。”
***
狠话易说,要落实却极有难度。
第二日,天微亮被人叫醒,意识又要开始新一天的征程,丁厌悔恨得想撞死自己,什么树啊誓言啊,滚蛋去吧。他要回家,他要睡懒觉,走不动,真的走不动了。
楚瀛无法迫使他睁开眼睛,于是走出帐篷,再回来时摸着他的头发说:“睡吧,等你睡醒了,我们中午再出发。”
丁厌如愿睡到了中午,可清醒后产生了浓浓的自我厌弃情绪。吃了饭再次启程,他茫然地眺望着延绵无尽的山脉,不知自己这叫自食其果还是罪有应得。
他们整整走了三天,这期间丁厌暗自吞了几公斤眼泪,可哭过还是得继续上路。他在心里把那三个人的十八代祖宗全诅咒了一遍。
神经病啊!这世界上的极限运动和探险爱好者,都是有受虐倾向的神经病!
老天爷快劈一道天雷收了你们吧!
第三天的夜晚他们还走了两小时的夜路,最后宿在光秃秃的山岩上。
丁厌睡得安稳无梦,早上六点被人推醒,他以为还要接着走,穿上衣服收拾起行囊。但楚瀛把他带到了帐篷外,给他戴上一条温暖的围巾。
戴心诚是真不怕冷,只穿了一件衣服就敢站在风口。
“应该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