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十点看书>都市言情>春风一渡古言,剧情> 第三十七章木石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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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木石之情(1 / 2)

许秩认识嬴阴曼的时候,嬴阴曼还不是这样喜怒无常的,不过那个时候他们都还小,其实也谈不上个性成形。

有一点却始终没有变过,那就是嬴阴曼的高傲,虽然那时候她还只有六岁。

在六岁的嬴阴曼眼中,她是整个秦王宫唯一的公主,母亲是逝去的赵王后,父王、祖母太后都视她为明珠。

璀璨的明珠公主人生第一次遇见对她爱答不理的少年。

那是许秩第一次来咸城,第一次到秦王宫,也是他第一次离开故乡,可能也是最后一次,因为他再回不去了。

秦王偶然问起了一句,宫中布宴时,许淇夫妇就把许秩也带去了宫中,也算把养子介绍给众人。

同来的孩子有很多,宴会过半,他们被叫去别处一起玩。

与许秩不同,这些孩童都是生在咸城长在咸城的,互相熟识,马上玩在了一处。许秩沉默寡言,在咸城生活还不足一月,又是初次来王宫,只怕行差踏错。不主动与人搭话,自然无人顾他,许秩便一个人坐到了湖边石亭里。

石亭中,蚂蚁连成一线,忙着搬家。

大概要下雨了,许秩想,他娘曾经教过他。

思绪至此不再有后续,许秩呆呆地看着地面,睁得眼睛有些酸涩。

突然,凑过来一个毛绒绒的脑袋,许秩惊醒神,一个后仰,差点栽到地上,幸亏手撑住了。

一个小姑娘,铜铃似的一双眼,抬袖憨笑,“我还以为木头成精了呢。喂,我叫你你怎么不应啊?”

“你叫我了吗?我没听见。”许秩只当是哪家公侯大夫的女儿,起身见礼,开口与她说了第一句话。

嬴阴曼煞有介事地点头,但其实她根本不知道眼前的人姓甚名谁,只是喂了几声,不怪许秩没回神。人,总是对自己的名字更为敏感。

“你眼睛怎么红红的?”小孩子总是有什么说什么,公主殿下更是没有忌口,况且嬴阴曼觉得这充其量只算一句关心。

却不知哪里不对,还是他怕生如此,脸色一淡,眼神错开,“没什么。”

此人穿着粗麻制成的白衣,头发也是用白麻布束起的,即使是宫中最末等的宫人也不会如此打扮。

年少的嬴阴曼尚且不知披麻戴孝,也没有太多上下尊卑的观念,好心递过去一块手绢,让他可以擦去泪意,还有方才手掌撑地的灰尘,就当自己吓到他的赔罪。

靠近时,嬴阴曼闻到了一股很好的味道,“你身上好香啊。”

许秩皱眉,颔首致意,便离开了。

怪人,嬴阴曼想。俄而,天空作起大雨。

两人再见时,是一个月后,在书院。

嬴阴曼去堂姐家,堂姐说带她出去玩。实际上堂姐是去书院看川哥哥,为了掩人耳目才会带上她。

堂姐和川哥哥玩,她就只能一个人在树荫底下画沙子。

正在此时,许秩抱着一沓书从嬴阴曼面前经过。

其实嬴阴曼已经不记得那天偶遇时的脸,但他这身麻衣白布实在是太扎眼,嬴阴曼一下就想起来了。

嬴阴曼叫他:“喂!”

许秩这次回头了,看了看周围,没有旁人,才确定是在叫自己无疑,报上了自己的名字,“是在叫我吗?我叫许秩。”

“我叫嬴阴曼。”两个人就这样交换了姓名,尽管他们并不清楚彼此的身份。

许秩进到学堂,开始写字,嬴阴曼也跟随进去,与许秩面对面而坐。

未来咸城时,许秩生活在广袤的原野,以骑马射箭见长,于读书之事,用的心并不多。而许淇是文士之家,许秩需得更勤勉一些。

他正专心致志地抄写课业,嬴阴曼指到他写的字,“你这个字写错了。”

许秩笔尖一顿,淡淡地否认:“没有。”

嬴阴曼嘟嘴,不依不饶,“就是写错了。”

她就算不认识“诲”字,也知道“言”少了一点。

“喏,你少写了一点。”嬴阴曼指着那个错写的“诲”,小拇指沾了一点墨,就要帮他点上,却被许秩抓住了手。

很用力,很疼。

“这是……”他紧咬着牙根,哽咽着说出这句话,“我爹的名字……”

他爹娘去世了,他送的葬,全程恍惚,但没人比他更清楚这个事实。大家对此都讳莫如深,不在他面前提起。葬礼之后,他也已经很久没有提到自己爹娘。

好像不提,事情就过去了,就能不再伤心。

实际上,积压于心的悲痛,由于长期无法发泄,非但不会消弭,反而会越烂越深。

许秩闭目,垂头,强忍住了汹涌的泪意。

“你……”嬴阴曼不知所措,她只是说他写错字而已,大不了她不说了。

她掏出了绢子,他仍旧没有接,吸了吸鼻子,默默地离开了学堂。

或许是换个地方继续发泄,或许是收拾好了心情继续学习,嬴阴曼不得而知。

夜里,嬴阴曼问奶娘,许秩的爹是谁。

奶娘叹惜摇头,十分怜爱,说许秩的父亲为国捐躯,夫人情深不渝也随之而去。许淇大人一家看许秩孤苦可怜,收为养子。

难怪他会那个反应,嬴阴曼睡前还在想许秩的事。

第三次见面,还是在学堂。

不同于往次,这次是许秩先看到一个人在玩的嬴阴曼,下意识扭头走开。

许秩并不想见嬴阴曼,因为一见她便会想起自己那天的狼狈,所以只想避而远之。

却没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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