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正当西蒙从吧檯角落起身的同时,酒吧的门也被推开。
伴随木门的咿呀响起,一阵嬉笑吵闹的声音随之传入。寒风捲着雪片顺着门缝鑽进,为清冷的酒吧带来三位新客人。
那是三名高大的小伙子。
看见他们,西蒙动作微迟。他认出他们的篮球队的红色球衣,那是他们学校的学生,名字也逐一浮现在他的心中。他看着他们勾肩搭背地一路坐进另一角的圆桌。西蒙猜测,那三个孩子应当在来以前就已经喝过不少啤酒了,所以酒吧里的轻柔音乐,全然遮掩不住那兴致勃勃的高声谈笑。
其实在以往,西蒙也不是没在酒吧遇过学生。自我意识甚强的他,当然不会因为「身为教师却在酒吧遇见学生」这种苍白理由感到尷尬。毕竟他就是个不受礼教拘束的人,平常请学生喝酒抽烟的事也没少干。
现在之所以不上前招呼,他只是好奇他们在聊什么罢了。他就是这样的个性,不愿错过任何新鲜八卦。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这些八卦是否拥有其他的利用价值。
于是在听清他们的谈话之后,西蒙确实是不急着走了,他甚至愿意把艾伦,一隻令他嘴馋已久的煮熟鸭子,温柔地放回座位。因为他听见那行人无意提及的一个名讳。一个在这时期,容易令人挑起敏感神经的名讳。
他们在聊乔安娜。
西蒙实在无法抑制自己看戏的美好心情。
说起来,每座校园里总有一两个全校偶像。
他或她,也许有着姣好的外貌、绝佳的气质,或者超凡的才华。基本只要以上任何一项特徵表现突出,在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封闭环境里,就是非常不得了的事。
而其中又有极少数人,他们竟能三种特质兼具。
捷尔森托尔赫特正是这样的人,他目前就读于佛格高中三年级。外型生得人高马大,气质阳光,又是学校里篮球队的重要支柱,并在学习方面也展现极高天赋。像他这样的人,似乎从出生起就注定成为一颗炙热恆星,吸引周遭所有人目光是他的毕生使命。人们将会敬仰他、崇拜他、忌妒他,甚至痴恋他。
捷尔森也十分受用这样的感觉,被目光簇拥的感受令他感到心情愉悦。即便表面上维持优雅的绅士形象,私底下仍不妨让他沉溺于光环之中。最后在日月推移间,化为一头沐浴名利与色慾的野兽。
对于哥们,捷尔森从不避讳地自己确实喜欢那些漂亮女孩。他现在仅止十七岁,但对一个十三岁破处的男孩来说,节操并非特别值得珍视之物。甚至在今年初,他跟他的哥们打赌,他们将在二十岁出城读书前将镇上所有美女尽数攻掠。彷彿成为伟大企业家的宏愿一般,是他们势必完成的重要指标。
所以间暇之馀,他们总不吝嗇地交换彼此的狩猎过程,这就像交换成功秘笈一样,似乎透过这种仪式,就能让彼此的技艺获得增长。并在交换心得的过程中,任何不那么好笑的桥段,都能令他们发笑不已。
即便,他们现正论述的物件是乔安娜。一个昨晚新死,尸体尚未僵冷的女人。
「你们无法理解她的滋味有多么美妙。」圆桌前,捷尔森提着酒瓶大声嚷嚷着。他的好友杰克方才提出质疑,他得急忙地驳斥回去。彷彿语速缓一秒或小一分贝,都会消长他的男性尊严。
「别看她平常一副圣女贞德的模样,你们也知晓,女人到了必定的时刻全是那副德性。」他大着舌头说,用着像是唱诵咏叹调的夸张语调,一面咯咯笑着。乍听是些点犯傻,但细听其内容,却是让人无法苟同的自负言论。
对于男人而言,朋友的推波助澜约略是最好的催化剂,再几杯黄汤下肚,总能让不服输的公孔雀轻易失去理智。所以,捷尔森可不在意酒吧里是否有第三者(布尔先生本当不算在内,除非酒吧烧了,否则他不会抬起他尊贵的头颅),还傻傻宣扬自己迷姦乔安娜的过程。
比如,他几天前是如何将她拐骗至玫瑰园的角落,并在她无意嗑进迷幻药的同时,让她边听着其他学生回宿的脚步声,屈服在自己膝下。